三山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三山区,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是2006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芜湖市新城区,位于长江以南,芜湖市中部,里是进入皖南山区的要道之一。三山区西北部的三山经济开发区是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同时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起步区。截至2015年,三山区面积319.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是长江城市带的重点城市和重要经济增长极,也是国务院批准的享受国家沿海地区对外开放政策的沿江开放城市和安徽省改革开放的窗口。三山境内发现商周时期多处人类遗址,如三山镇大神墩遗址,浮山乡珠墩船墩,新淮乡磨盘墩,中沟疙瘩头遗址等,证明了三山早期就有人类生活繁衍。汉末周瑜开筑保大圩,整治圩区水系,。唐末大将孙端、台蒙戍守鲁港。为御敌,在鲁港河上建筑了五堰。宋文天祥修复五堰,引江水倒灌,以提高漳河水位,使漳河水运畅达,称为“金坞”。元末将军从一彪倡议练兵于千军岭,遗“千军岭炮台”。